第104章 华部十税一VS大明三十税一 (第1/3页)
大队长感谢地看了杨万永一眼,这才接着讲起来。
“首领说了,不是让大伙儿去做灶户、盐户,而是做盐厂工人。
去了之后,每户只需出一人入盐厂为盐工。对于盐工,厂里不仅包食宿,每月还给一石粮食。
若是工作做得好,生产的盐够多,厂里还会分给食盐做奖励!”
听了这番话,人群气氛立马有了改变,很多人都露出了惊喜之色。
“盐工待遇这么好?是真的吗?”
“每月领一石粮食,几乎能白养三口人呢!”
“可不是——俺昨日听说在这里垦荒都是吃大锅饭,记工分,没有工钱一说,没想到盐工竟然有工钱,还那么丰厚。”
“待遇真这么好,去当盐工也不是不可以嘛。”
“···”
杨万永对盐工待遇之好也感到意外。
盐工固然辛苦,感到时间久了还容易手脚溃烂,可若能养活两三口人,却也值了。
更别提干得好还能得赏食盐。
但他也有疑惑的地方。
于是问:“大队长,上面有说怎么安排盐工家人吗?”
“俺正要说这个呢,”大队长笑着道,“首领说,要把海盐厂当成一个垦屯新规矩的试点。
不要问俺啥叫试点,俺也说不明白。俺只知道,在盐工家属先是分成小队在盐厂周边垦屯。
集体垦屯间,也如大营地这边一样,按贡献记工分。
但只要小队开垦出了八百亩田地,便可分田。
每户打底五亩地的使用权,再拿出五百亩按队里每户所得总工分多少进行分配。
至于剩余的五十亩田地,则归公。为啥归公呢?
俺们这一路来吃的粮食,不能让义军白给吧?
俺们去垦荒需要的工具、口粮义军不能白提供吧?
更别说,义军还会保护俺们的安全——义军将士们不得吃饭,不得养家,死伤了不得抚恤?”
大队长说到这里停下,人群又嗡嗡地议论起来。
杨万永注意听了听,发现大伙儿疑问不少。
“这打底就分五亩地,要是有的人家偷懒少干活儿,或者干脆去干别的,不是白得五亩地吗?”
“这分了田地,义军要收多少税?不会比大明那边还高吧?”
“···”
杨万永作为曾经的富农,则敏锐地注意到了大队长话语中的“田地使用权”。
心想,啥叫使用权?
难道分了田地,还不归他们所有?
倒是拿出五十亩田地归公这件事没人质疑什么。
正如大队长所说,垦屯过程中,他们吃义军的、用义军的,还接受义军的保护,义军得到一部分田地本就应该。
况且,算起来,他们本就是义军的一份子。
至于大明朝廷的垦荒政策是否比义军更好?
在场的难民没人懂这個。
因为大明朝廷组织的大规模垦荒,基本都在洪武年间。
普通老百姓谁知道那么久远的事?
近一两百年,大明只有少数偏僻府县,偶尔会有官员招募流民垦荒,充实户口,增加政绩。
但那些地方土地大多贫瘠,垦荒难度也高,甚至很不安全。
农民去了至少需要一年以上,乃至两三年的辛苦劳作,才能养活一家人。
另外,在没有获得官府允许的情况下,垦荒是违反朝廷律法的。
不然怎么将那些跑到深山里私自垦荒的百姓叫做逃民?
总体而言,义军在北美的垦荒条件很不错了。
也就跟大明初年没法比——那时因朝代更替死了太多人,大量熟田好地抛荒,百姓去了就能白捡。
但这种好事也就封建王朝开国的前一二十年有,其他时候就别想了。
···
人们议论了会儿,便七嘴八舌地提问,又弄得大队长焦头烂额。
过了好一会儿,才算收集齐疑问,一一作答。
“屯垦的事是俺没说仔细——先说有人偷懒咋办?
屯垦时对各户是有最低工分要求的,如果最后得到的总分太低,就不能获得保底田地,只能获得后面按工分多少所分的田地。”
听到这话,那些担心被好吃懒做之人占便宜的百姓明显松口气。
显然,若没有保底的五亩田地,只分得工分田,是很吃亏的。
倘若有人偷懒,分田时总分不及格,能分到的田地绝对会很少。
“再说田地税赋的事儿——分完田地的头一年,只需二十税一;第二年开始,改为十税一。
大伙儿不要觉得多,首领说了,除了正税之外,义军不会在种粮食的田地上加征其他杂税。
另外,征发徭役时,义军不仅会给服役之人提供口粮,还会补给一定数目的工钱,而非像大明那边一样让大伙儿自备干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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