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9章 利玛窦号西江 (第1/2页)
“我以为如今澳门的第一大问题是许多人不知怎么能够在中国传教……”
利玛窦坐在书桌前,熟练的用毛笔写着拼音文字,他正在给澳门的耶稣会总办领导范里安写信,汇报自己在大明传教的经验。
利玛窦对于自己在中国传教积累下的经验非常自信,万历九年利玛窦第一次受到罗明坚的推荐到达澳门,准备进入中国传教之时,根本想象不到自己将要面临的是怎样的困难。
利玛窦最初分析了以前澳门的传教士向大明传教的过程,发现许多传教士都不会使用中文,根本无法和明朝官民沟通,于是费了一年时间学习广府话和南京官话,以为这样就可以成功传教。
然而进入大明之后,利玛窦等人才发现,大明的宗教市场非常卷,他们除了所带来的欧洲科学书籍以及地图可以获得大明读书人的兴趣之外,别无其他优势。
在肇庆蹉跎了一年时间,利玛窦便找到了第二个传教办法,他们改穿上佛教僧人的服装,带上圣母圣子像,在肇庆建了一座“僊花寺”。
这做派使得许多明朝人以为他们是佛教的一个教派,把圣母圣子象当做送子观音来拜,利玛窦等人才,终于有机会在广东落脚。
又过了五年利玛窦的西式寺庙被广东总督刘继文看上,占了,并且把利玛窦驱逐。
利玛窦只能移居韶关,那时罗明坚已经回了欧洲,另外两个共同进入肇庆传教的欧洲传教士也死了,利玛窦只能单打独斗。在韶关利玛窦才发现佛教的野僧在大明的地位并不高,想要建立崇高形象,必须成为读书人,于是利玛窦独自开始了第二次蜕变。他开始攻读《四书》,并且留起头发,换上儒士的服装。
利玛窦因此认识了更多的读书人,并开始学习怎么和大明读书人交往,他发现要想成功传教,就必须成为有名人物,于是开始将大量欧洲的技术、符合大明读书人价值观的思想着意传播,利玛窦开始第三次蜕变。这一次他成为了名士,游走于达官显贵之间,成功到白鹿洞书院讲学、出入江西的王府。
出入显贵之间,开了眼界,利玛窦才发现在大明自己得有大人物的青睐才能够真正站稳脚跟,而在大明最大的人物自然就是万历皇帝。
于是利玛窦开始多方疏通,想要上京面圣,最终造了一个“大西洋使臣”的假身份,成功带着自鸣钟、大西洋琴等西洋物品入京城进贡。
如今利玛窦已经得到万历皇帝的信任,万历下诏允许利玛窦等人长居京城,毫无疑问成为最成功的来华传教士。
而利玛窦也摸透了在大明为人处事的方法,就比如许多朝臣还以为利玛窦真是一个普通的使节,他之所以请求留在京城就是因为仰慕京城繁华,根本没注意到利玛窦常住京城的目的是为了传播天主教。
利玛窦的确对于在中国传教极有经验,但问题就是他这二十多年积攒出来的经验,对于澳门那些眼高于顶的传教士来说却往往以为是弄巧,特别是刚从欧洲到来的耶稣会士,对立马窦的经验常表现出不以为然的态度,更喜欢用自己的臆想去瞎搞。
“大明是一个特殊的地方,在这里传教,需要摸透这里的情况,遵守这里的规矩,对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是要特别注意的事情……”
利玛窦把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这句话翻译成意大利文,但是思索一番他却觉得这样写出来反而会引得澳门的那群耶稣会士不满,于是又是一番删改。
半天之后利玛窦拿着那份已经被改的面目全非的书信叹了一口气,多了一个“哎,即使写出来,他们又怎么会相信呢?澳门的人总是怪中国人傲慢,却不知道他们自己比中国人更加傲慢……”
文字改无可改还是不满意,利玛窦索性把笔丢在一边不写了,而是取过书桌上那一册《狄公案》继续阅读。
利玛窦虽然能够读懂文言文,但是对他来说阅读四书五经和诸子文章还是非常困难,白话小说在他看起来要轻松的多。
个把月前因为万历皇帝对于王文龙作品的推崇,京城中也流行了一阵王文龙的作品,利玛窦为了和京城的文人士大夫有共同语言也去找来王文龙文学的作品阅读,然后一下就喜欢上了《连城诀》和《狄公案》。
其中《狄公案》更是符合利玛窦的胃口。
原因也简单,此书的原作者高罗佩本来就是荷兰人,虽然被王文龙翻译删改了不少,但是书籍的底层逻辑还是很让利玛窦觉得亲切。
而且这样的消遣小说比此时欧洲人写的小说要先进太多,放在利玛窦面前的确是一本优秀的娱乐文学。
泡一杯茶,端上一碟苏州点心,利玛窦悠悠哉哉地看着小说。
利玛窦第一次进入肇庆府时才二十多岁,而如今他已经是快五十岁的人了,在大明呆着的时间比在意大利老家还要长,而且还专门学习明朝士大夫的做派,享受习惯早就已经非常类似明朝人。
这时,本地的信徒敲响了他的房门,利玛窦放下书本起身去开门,就见到自己熟悉的名士屠隆和一个青年书生站在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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